食品消费答应证丢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消费答应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消费答应证丢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登载丢失公告的资料;食品消费答应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消费答应证原件。
资料契合请求的,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因丢失、损坏补发的食品消费答应证,答应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坚持分歧。
申请食品消费答应,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央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食品消费答应申请书;
(二)停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消费加工场所及其四周环境平面图、各功用区间规划平面图、工艺设备规划图和食品消费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消费主要设备、设备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载、消费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载、食品平安自查、从业人员安康管理、不平安食品召回、食品平安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拜托别人办理食品消费答应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受权拜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处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消费答应,还应当提交与所消费食品相顺应的消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五条从事食品添加剂消费活动,应当依法获得食品添加剂消费答应。